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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聘20名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
作者:住建局时间:2019-04-01 14:26 点击数:
因工作需要, 拟为宁陕县筒车湾、江口、广货街、皇冠、龙王等五个集镇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0名。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遵纪守法、敬业、有责任心;
2.身体健康,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3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无违法犯罪记录;
4.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;由于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有巡检任务,需要经常坐车,因此男士优先;
5.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(环境工程、环境监测及水环境治理专业优先); 江口、广货街、皇冠、龙王四站驻站人员原则上为当地居民,学历高中以上。
二、招聘报名
1.时间: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。
2.地点:宁陕县行政小区住建局办公室
联系电话:0915-6822954
3.报名需提供的材料: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需报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(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)、户口薄原件(另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)、毕业证,近期白底免冠两寸照片1张现场提交。
4.工作人员按要求当场对报名资格予以审查,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;存在较大争议的,待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1个工作日内予以说明理由、答复处理。
三、薪酬待遇
1.报名人员通过面试合格后,试用满三个月,经考核达到要求签订正式聘用合同。
2.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标准、养老保险缴纳等依据宁陕县污水处理厂现行政策执行放。
3.聘用期限为1至3年,实行一年一聘,按年签订聘用合同。聘用期间表现好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,继续签订聘用合同;表现不好,不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不再续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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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陕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地址:陕西省宁陕县长安东街1号 邮编:711699
信息办电话:0915-6823356 邮箱: nsweb@126.com
备案编号:陕icp备0501079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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